沛县沛城镇鹿湾中学是一所现在拥有教职工人数八十七人的学校,学校的注册联系人是李方诚。学校办学历史,办学条件好,是一所的学校。学校的邮编是221600.学校始终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,认真贯彻《中学德育大纲》,切实落实“新·心”德育,扎实的工作带来了丰硕的成果。
学校教学宗旨:
本着“以人为本,依法治校”的办学理念,学校大力加强“三风”建设:“合作、进取、求实、创新”的校风,“热情、耐心、善导、求精”的教风,“勤学、有恒、多思、好问”的学风,促使教育向着“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基”的目标迈进。
学校以新课程理念为依托,大力推进“136”工程,探索科学高效的教学模式。通过充分的校本教研和培训,促使教师积极投身课改。学校还积极推行小班化教学模式,狠抓集体备课活动,努力打造优质课堂、生态课堂,并取得了显著成效。
沛县鹿湾中学校园文化:
学 风
勤学、有恒、多思、好问
教 风
热情、耐心、善导、求精
校 风
合作、进取、求实、创新
沛县鹿湾中学特色教育:
鹿湾中学位于沛城区南端的城乡结合部,学校环境优美,文化氛围浓郁,充满着和谐的现代化气息。学校始终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,认真贯彻《中学德育大纲》,切实落实“新·心”德育,扎实的工作带来了丰硕的成果
科研兴校,教研兴师。 我校参与课题研究的教师38人,其中市级结题课题一项,市级课题六项,县级课题十项,均有阶段性成果。截止08年教师撰写论文158篇,市级以上获奖、发表或交流的20余篇。教育科研,提高了我校教师的理论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。
“雄关漫道真如铁,而今迈步从头越”,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,团结合作的领导班子带领鹿湾中学的师生以只争朝夕、敢为人先的精神,鹰隼试翼,搏击长空,以更加热忱的工作精神投入到教育教学中去,力争再谱教育新篇章!
“长风破浪会有时,直挂云帆济沧海”,勇于开拓创新的鹿中人一定会抢抓机遇,努力奋进,扬帆远航,再创教育新辉煌!
沛县鹿湾中学所获荣誉:
“徐州市德育先进学校”
“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单位”
“关心下一代先进集体”
“生源基地”
2010年全镇教育教学“先进单位”
09年县“新·心”德育比赛一等奖
徐州市中小学生首届“器乐进课堂——竖笛比赛”一等奖
学校教师评选办法:
一、 评选范围及对象
凡我县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专任教师及校长均可参评。校外教育机构、未承担固定班级教学任务及任课量不达额定标准的教师、学校领导干部不能参加评选教师系列称号。
二、 评选条件
(一)沛县名教师、青年名教师、学科带头人及青年骨干教师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;
1.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,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,模范遵守法纪和社会公德。
2.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,大力实施素质教育,面向全体学生,全面提高学生素质,模范遵守教育行政部门关于教育教学工作的政策和法规。
3.热爱教育事业,工作认真,完成定额工作量,具有改革创新精神,教书育人,为人师表,模范履行教师职责。
4.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和较高的教育教学理论、教育科研水平,教学有特色,科研有成果,教学质量高,能在一定范围内发挥示范带头作用,在沛县有一定影响和度。
(二)沛县名教师除具备条件(一)以外,还须具备以下条件
1、中学教师具备本科学历、中教高级职称;小学教师具备本科学历,小学高级职称(幼儿园同此)。
2、曾获县级以上综合奖励,近五年年度考核至少一次,获县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或 “青蓝工程”称号。
3、获市级评优课或教学基本功(现代教育技能)大赛或教案评比一等奖;或职业学校市级技能大赛一等奖(或省级二等奖)。
4、参加市级及以上课题研究并有结题报告。在省级及以上教育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3篇;或在市级以上教育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5篇,其中一篇为所任学科论文;或承担正式出版教育教学论著三分之一以上撰写任务。
5、所指导的青年教师有2名以上获县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或“青蓝工程”称号。
6.教育教学理念先进,教学富有特色,教学课时量足,成绩显著;具有创新精神,探索教育教学规律,在实施素质教育及本学科教育教学改革方面起带头、示范作用;精通业务,严谨治学,业务水平高,教育教学质量在本学科同类学校中名列前茅,近5学年教学质量考核、教师测评均为,学生满意度均在80%以上;所任班级(兴趣小组)辅导的学生在县级及以上主管部门组织的评比、竞赛中成绩卓著并获奖;近三年在县级及以上范围内开设公开课、示范课、专题讲座或学术报告三次以上,并获得好评。
(三)青年名教师除具备条件(一)外,还须具备以下条件:
1.中学教师具备本科学历,中教高级职称,小学教师具备本科学历,小学高级职称
2.曾获县级以上综合奖励;或近五年年度考核至少二次等次。
3.获县级评优课或教学基本功(现代教育技能)大赛或教案评比一等奖;或市级二等奖;或职业学校市级技能大赛二等奖(或省级三等奖)
4.在省级教育学术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论文;或在市级以上教育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4篇,其中至少一篇是所任学科论文;或承担正式出版教育教学论著三分之一以上撰写任务。‘
5.教育教学理念先进,教学富有特色,教学课时量足,成绩显著;具有创新精神,探索教育教学规律,在实施素质教育及本学科教育教学改革方面起带头、示范作用;精通业务,严谨治学,业务水平高,教育教学质量在本学科同类学校中名列前茅,近5学年教学质量考核、教师测评均为,学生满意度均在80%以上;所任班级(兴趣小组)辅导的学生在县级及以上主管部门组织的评比、竞赛中成绩卓著并获奖;近三年在县级及以上范围内开设过公开课、示范课、专题讲座或学术报告,并获得好评
(四)学科带头人除具备(一)外,还须具备以下条件:
1.中学教师具备本科学历,中教高级职称,小学教师具备本科学历(1962年12月31前出生的小学教师可放宽到专科学历),小学高级职称。
2.曾获县级以上综合奖励;或近五年年度考核中至少有一次等次。
3.获县级评优课或教学基本功(现代教育技能)大赛或教案评比二等奖;或市级三等奖;或职业学校市级技能大赛三等奖。
4. 在省级以上教育学术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论文;或在市级以上教育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3篇,其中至少一篇是所任学科论文;或承担正式出版教育教学论著四分之一以上撰写任务。‘
5.教育教学理念先进,教学富有特色,教学课时量足,成绩显著;具有创新精神,探索教育教学规律,在实施素质教育及本学科教育教学改革方面起带头、示范作用;精通业务,严谨治学,业务水平高,教育教学质量在本学科同类学校中名列前茅,近5学年教学质量考核、教师测评均为,学生满意度均在80%以上;近三年在镇级(县直学校、镇中学为校级)及以上范围内开设过公开课、示范课、专题讲座或学术报告,并获得好评
(四)青年骨干教师除具备条件(一)之外,还须具备以下条件:
1. 中学教师须具备本科学历,中教一级职称,小学教师须具备专科学历,小学高级职称。
2. 获县级单项以上奖励或近5年年度考核有一次等次(农村学校教师此项可放宽到近5年年度考核为合格等次)。
3. 获县级评优课、教学基本功大赛个人全能三等奖。
4.在省、市级教育学术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论文,其中一篇为所任学科论文;或承担正式出版教育教学论著四分之一以上撰写任务。‘
5.教育教学理念先进,教学富有特色,教学课时量足,成绩显著;具有创新精神,探索教育教学规律,在实施素质教育及本学科教育教学改革方面起带头、示范作用;精通业务,严谨治学,业务水平高,教育教学质量在本学科同类学校中名列前茅(农村学校教师此项可放宽到在农村同类学校中名列前茅),近5学年教学质量考核、教师测评均为,学生满意度均在80%以上;近三年在校级及以上范围内开设过公开课、示范课、专题讲座或学术报告,并获得好评
三、 评选组织机构
县教育局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及评审委员会,教育局主要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兼评审委员会主任,局党委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。评审委员会委员由教育局领导、有关教育教学专家、特级教师、名教师(名校长)等有关专家组成,其中教育教学专家、特级教师、名教师(名校长)等不少于总人数的60%。推荐评审小组成员为10——20人。推荐评审小组负责推荐、考察、评选工作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教育局组织人事科,人事科长任办公室主任。镇中学、镇中心小学、县直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和评审委员会。
四、 评审程序
(一)个人申报:由本人填写申报表,面向本校全体教职工述职,并由学校组织教师投票测评,测评时教师人数应不少于本校教师总数的五分之四,同意票应不少于参加人数的五分之四。民主测试通过者,公示三天无异议者,方可推荐。
(二)镇中学、中心小学、县直学校评审委员会对上报人员进行全面考核,重点考核师德表现、计划生育情况、教育教学实绩并作出书面意见上报教育局。学生测评满意率应达80%以上。
(三)县教育局评审委员会对上报人员进行评审,经局党委研究同意后进行命名表彰。
五、 教师任教期间,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取消申报资格:
1.违反有关政策,从事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有偿家教、有偿推荐生源;
2.向学生、家长索要收受礼品或钱物;
3.体罚、变相体罚学生,或有侮辱、歧视学生的言行;
4.参加迷信活动;
4. 擅自向学生推销各种报刊、资料、教辅用具或其它商品,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标准的;
5. 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或受过处分的;
6. 伪造学历、学位、资历、业绩、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的;
7. 其它文件规定“一票否决”的违规行为。